爆破士殉職 保險公司拒賠家屬敗訴 - 保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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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DD確實是有這個優勢

他不需要告知職業變更

但是 有一點有誤

就是真的要理賠的時候 不是扣除保費就好

是按照保費的比例來計算

例如你原本投保的時候是第一類等級學生保費1350

後來變成六類的話保費6080

如果你買保額100萬的話

到時理賠的時候 會是100萬 x 1350/6080 = 22.2萬

新聞中的例子更是特例了

因為根本就沒有這個職業的費率 可以把他視為∞

費率高的無法計算了

所以 照剛剛的公式 lim 100萬 x 1350/n = 0元
n->∞
所以也不是拒絕理賠 只是理賠金額 = 0

※ 引述《yinson (隱身在深海大石頭底)》之銘言:
: ※ 引述《brokersales (台北專業保經業務)》之銘言:
: : 擔任海軍陸戰隊爆破中士的洪志宗,2年前在集訓時,因為安全措施不足,不幸殉職,
: : 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,15年前洪志宗還是學生時就幫他投保的70萬意外險,卻被保險公司
: : 以爆破士屬於拒保職業,而拒絕理賠。
: : → kmkr122719:富邦MADD條款就是這樣寫 條款沒寫出變更職業時須通知 10/04 12:43
: 安心寶沒寫職業變更需通知,又保證續保耶... ╰( ̄▽ ̄)╭
: 若是這個案例是投保安泰的安心寶,不知道現在的富邦會不會賠 XD?
: : → belister: K大 MADD此項已有變動 安泰原商品確實如此 10/04 12:49
: : → belister: 但安泰併入富邦之後 在99年2月的批註條款將其修改 10/04 12:50
: : → belister: "本附約續保時 依續保當時被保險人的年齡及職業為基礎 10/04 12:50
: : → belister: ,依當時主管機關所核定費率計算,要保人如不同意該項 10/04 12:51
: : → belister: 保險費,本附約自該期保險費應交之日起自動終止。" 10/04 12:52
: 所以我可以這樣理解嗎? ( ̄▽ ̄||)a
: 職業變更沒說要告知,所以真的要理賠時,就補齊(扣除)職業變更後的保費就好了(?)
: (我同意保險費要變貴所以補齊或讓你扣,所以保單不會自動終止唷)
: 反正他保證續保,就算之後職業為其他公司拒保的工作,富邦也不能不讓我保...
: 所以...若確定將來走高職災風險工作的朋友們 可以先買個幾百萬起來放(?) XD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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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Yuri avatarYuri2011-10-04
我沒多久就刪文了耶XDD 阿國兄你也太快了
Leila avatarLeila2011-10-04
只是順便回答一下 上面的問題
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-10-09
保險法60條 遇危險增加時保險公司可終止契約或另訂保費
Ethan avatarEthan2011-10-12
爆破士此職業應該早已超出意外險承保範圍
Poppy avatarPoppy2011-10-17
故富邦應是主張此職業無法承保 應終止契約而無法理賠
不過就結論來說還是一樣的 都是沒有理賠金下來